黑龙江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6700余名领导干部同上一堂廉政课;中国农业银行结合具体问题和系统实际,以身边案警醒身边人,近2万人同上纪法教育课……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选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揽镜自照、防微杜渐,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的作用。
警示教育的震慑力来自于有案必查的反腐败高压态势。通过还原案例,发挥点醒“梦中人”,产生“当头棒喝”的震慑效果。警示教育既是思想洗礼课、党性修养课,也是纪法教育课,让受教育对象受到震慑和警醒,守牢党纪国法的防线。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在接受警示教育后幡然悔悟,选择主动投案、交代问题。比如,湖南人社系统开展全省社保基金风险“专题警示教育月”活动,在案件查处和警示震慑下,全省63人主动投案;农业银行多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5人先后主动投案。警示教育的力量根本上源于查办案件,惩处是“后墙”,没有高压反腐的强力震慑,就不会形成主动投案的常态。
把典型案例剖深析透,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多措并举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腐化堕落的轨迹,深入剖析其走上腐败“不归路”的思想根源,对警示教育对象而言正是一剂“清醒针”。开展警示教育要避免方式方法上的“套路化”,防止走过场、搞“大呼隆”,下功夫认真解决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显著等问题。深入挖掘案例资源的教育要素,切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使警示教育真正达到入脑入心的效果,促使党员干部自省自警,既触动灵魂,也校准行动,把违纪违法者的血泪教训转化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扭住同级同类这个关键,推动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警示教育实践中,抓住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可比性、警示性强的特点,产生了较好效果。有的精准选取“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例,找准找实“一把手”在决策、用权、交往、家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一把手”和领导干部查摆问题、整改提高;有的针对腐败低龄化问题,剖析年轻干部违纪违法的特点和成因,有针对性地制作警示教育材料,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有的针对国企、金融、政法、资源、粮食等重点领域的腐败现象,对同一类腐败问题进行综合剖析,深挖共性教训等,突出靶向思维,让教育内容更加契合教育对象身份,更有利于使教育对象加深理解、产生共鸣。
探索创新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的作用。开展警示教育,除了印发警示教育材料、摄制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生活会或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之外,还要在创新中用好警示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效。比如,有的地方开展互动式教育,将警示案例、互动问答、情景讨论等引入其中,变教育对象被动倾听为主动参与;有的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让教育对象身临其境、感同身受;有的探索运用处分教育同步,把警示教育和审查调查工作贯通起来等,这一系列的创新形式有利于引导党员干部摒弃“看客”心态,真正“进入”到案例中来,做到以案为鉴、反躬自省、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的重要一环。每查办一起腐败案件、每处理一个作风问题,都为警示教育提供“活教材”和案例资源。要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把警示教育转化为受教育者如临如履之心,转化为守纪遵规之行,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作者:李鹃,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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