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近年来,*盟委巡察办着眼于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立足巡察工作实际,在合力监督、支持配合、制度支撑、信息共享上下足功夫,健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监督体系,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深度贯通融合,有效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提升融合宽度,形成攻坚合力。盟委巡察办注重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落实巡察组与盟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常态化联系制度,加强“活情况”互通共享,盟纪委监委优先研办巡察机构移交的有关问题及线索,对巡察组深入了解有关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并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提高定点突破问题能力。注重与组织部门的协同配合,盟委组织部对被巡察党组织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将巡察发现的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形成同题共答、长效监督的监督合力。注重与审计部门的协同配合,抽调审计专业干部参加巡察,充分发挥审计在财务、工程项目等领域业务强的优势,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实现巡察成果共享,共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加强成果运用,实现共督共促。盟委巡察办积极落实由盟纪委监委牵头,盟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巡察机构配合的整改工作审核机制,累计反馈涉及优化细化整改措施等建议170余份次。优化巡察整改情况督查评估工作流程,围绕巡察整改“责任落实”“问题整改”等7个方面,采取实地督查方式综合考量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盟委前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率达到96.6%。
拓宽融合广度,完善工作机制。盟委巡察办坚持以制度固化贯通融合的任务、主体和责任,紧跟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盟委巡察工作协作机制的通知》《**盟巡察整改全程跟踪督办工作制度》《巡察整改工作手册》等制度,从统筹巡察任务、选派巡察干部、提供政策咨询、问题线索移交、改进巡察反馈、加强日常监督、统筹成果运用和专业力量支撑等方面明晰和细化了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贯通融合职责,推动巡察监督工作向更深领域、更高层次拓展。
整合监督资源,深化信息共享。盟委巡察办强化巡前业务培训,巡前邀请盟纪委监委、审计、财政等多个协作机制成员单位业务骨干进行集中授课,切实增强巡察干部业务能力水平。采取巡前“一对一”通报方式,细化通报内容标准,更新完善盟旗共享巡察工作政策咨询专家库,为巡察组靶向发现问题、精准分析研判提供了更快捷渠道。持续建强巡察组长库、人才库,根据巡察对象特点抽调熟悉监督的专业干部编入巡察组,累计选派30余名新提任处级干部、9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实践锻炼,6名科级干部到巡察机构“接力”挂职,为深入监督提供专业支撑。
拓展融合深度,增强监督效能。进一步强化与信访部门的协同,信访部门及时将涉及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信息进行梳理分类,向巡察办通报,为巡察组进驻前了解民意焦点、问题倾向提供有力依据。在巡察期间,信访部门与巡察组保持密切沟通,对于群众新反映的相关问题快速反馈,形成内外监督信息的高效对接,让巡察监督更接地气、更有针对性。注重与司法机关的协作,对于巡察过程中发现可能涉及违法犯罪的线索,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司法机关提前介入,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查手段,协助巡察工作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调查核实。在问题定性和后续处理上,司法机关提供专业意见,确保巡察监督与司法程序的无缝衔接,增强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化与国资监管部门的配合,针对国有企业巡察,国资监管部门向巡察组提供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详细资料和监管情况。在巡察过程中,双方共同研究国有企业在改革发展、内部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国资监管部门依据巡察发现的问题,调整监管重点和方向,完善监管政策。同时,督促国有企业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长效整改机制,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运营,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强化科技赋能,创新巡察工作方式。积极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巡察辅助系统。该系统能够自动对海量文件资料进行文字识别、语义分析,快速筛查出潜在问题点,如在合同审查中准确识别出违规条款、利益输送嫌疑等内容。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巡察数据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从信息收集、存储到共享环节都保障数据安全和可信,为巡察监督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展巡察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邀请专家学者对巡察实践中的新问题、新趋势进行深入剖析,为巡察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前瞻性建议。同时,建立实习基地,吸引高校相关专业学生参与巡察辅助工作,为巡察工作注入新鲜血液和创新思维,促进巡察工作在理论与实践的交互中不断发展进步。
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