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党务干部、同志们: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由于流动党员的特殊性,一直以来,去向难掌握、管理难落实、活动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长期困扰着基层党务工作者。比如,有些党员在外出打工时并不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动态;部分流动党员不愿受约束,不主动公开或隐瞒党员身份,使得流入地党组织无法对其进行管理。对流动党员的失管,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他们的党员作用无法发挥。一些流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观念意识淡薄,在流入地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先锋模范作用自然也就无从谈起。针对以上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分别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组织管理责任界定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必将有力推动流动党员管理质效提升。今天的培训,主要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重点内容,与大家交流如何有效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一、深刻理解《意见》出台的意义,努力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群体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采取精准有效的教育管理措施。制定出台《意见》,对于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先锋力量,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意见》关于流动党员管理的重点内容:
第一,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一是以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作为落实党组织责任的依据,明确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负有主体责任,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责任。二是明确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从及时掌握党员外出流动情况、确定专人定期联系流出党员、按照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组织开展线上学习、引导流出党员发挥作用、做好优秀流出党员表彰相关工作、加强流出党员监督管理等方面,明确7项具体责任。三是明确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从及时掌握流入党员情况、确定专人与流入党员保持联系、组织流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做好流入党员关怀帮扶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加强流入党员日常监督等方面,明确6项具体责任。四是根据流动党员特点,从外出前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报告、向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报到、与流出地(单位)基层党组织保持联系、外出等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对流动党员提出了5项责任要求。
第二,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二是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三是激励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采取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和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方式,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履职尽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城乡基层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对流动党员的关怀帮扶,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为流动党员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提供帮助。
第三,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一是规范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明确在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可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并对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的方式、隶属关系等提出要求。二是明确流动党员党组织职责任务,主要包括加强流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开展政治学习,组织开展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同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通报民主评议以及日常表现情况,做好接收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等工作;做好流动人员的团结凝聚和联系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运行管理,要求对流动党员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加强规范管理,选优配强流动党员党组织负责人,强化服务保障,推动积极发挥作用。
第四,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组织领导。一是建立齐抓共管工作体制,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督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共抓。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求县级党委对流动党员较多的基层党组织,充实工作力量,采取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对从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基层党务工作者政治能力和政策业务培训。三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划拨一定额度党费,用于开展流动党员教育培训、流动党员党组织开展活动、慰问帮扶生活困难流动党员等;统筹党群服务中心、党员教育基地等各类阵地资源,向流动党员开放活动场所,针对不同类型流动党员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要求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纳入巡视巡察、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以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为单位,明确流动党员管理具体工作事项,抓好工作落实;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利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工作调度。
二、抓好流动党员日常联系管理,让党员在流动中时刻知责、晰责、尽责,随时随地接受党性教育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流动党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流动的“红色宝藏”。确保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高飞莫断线”,流出地与流入地的党组织必须共同肩负起责任,加强协同管理。流出地是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隶属所在,相关党组织肩负着及时掌握党员外出流动情况、加强监督管理等责任;对于流入地而言,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是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应做好流入党员日常联系、关怀帮扶及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责任清单”越明晰,管理成效就越明显。
(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分类登记,统一制作流动党员登记表,摸清党员工作单位、从事职业、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精准摸排流动党员情况。按照党员分布及从业特点,绘好流动党员分布图,做到流动党员情况一目了然、心中有数,为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创造必要条件。通过手机、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流动党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流动党员的整体素质。了解流动党员在外经营和生活情况,帮助其家乡亲人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并引导有条件的流动党员为家乡“提供一条招商信息、帮扶一户困难群众、带领一名富余人员外出就业、兴办一件为民实事”。根据党员流动分布情况,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功能型党组织,配备流动党员指导员。对流动党员较少的地方,建立流动党小组,并与党员流入地党组织保持联系,让流动党员正常开展组织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党员流动到哪里,服务、教育和管理就延伸到哪里。要精准摸排、探明底数,建立流出及流入党员台账及党员流动信息共享体制,经常性了解、动态化更新,做到分类管理、多重联动、流而有策。要创新组织设置,针对流出地、行业、区域等要素集中的,可成立驻外流动党支部,与流入地党支部实施双重管理,实现流动党员有家有管,实现从“被融入”到“想融入”的转变。要建立党员干部与流动党员常态联系制度,结对子、谈思想、晰职责,让流动党员时刻感受到家乡和组织的关心关怀。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线下送学,利用返乡潮开设“春节班次”或协同流入地进行线下培训,实现党员“异地不失学”。要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关心关爱、搭建载体平台,引导流动党员想为、能为、善为,随时亮身份、异地显担当、家乡做贡献。
(三)找准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突破口,引导流动党员自觉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身份意识。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时交纳党费,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要亮明党员身份,带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二是强化组织意识。流出前应主动向流出地党组织报告外出原因、去向、时间等基本信息,定期与流出地党组织沟通联系,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线上学习和活动,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确保“风筝”不断线。到流入地后,应及时向流入地党组织报到,自觉接受流入地党组织教育管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融入当地党员群众,确保“鱼儿”不离水。三是强化奉献意识。关心家乡和流入地的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为两地的交流合作牵线搭桥,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关心关爱身边的群众,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勇于担当、挺身而出,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破解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难题,不断提升辖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组织的重要力量。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成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课题。推动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提质增效,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从管理、关怀、教育、发挥作用等方面出发,着力破解流动党员“去向难掌握、服务难到位、教育难跟上、作用难发挥”问题,让流动党员“有序有家有学有为”。
(一)建好“管理链”,摸清底数,破除“动态难掌握”问题。流动党员群体分布范围广、从业类型多、流动变化快,做好流动党员的跟踪管理十分必要。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横到边、纵到底要求,常态化开展流动党员摸底排查,及时掌握流动党员基本信息、思想状况、工作情况等,同步更新管理台账,引导流动党员到就近党组织报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精准梳理流入、流出党员情况,建立流动党员台账,对每一名流入、流出党员逐一登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做好关系转接,对符合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条件的流动党员,各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逐一理顺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登记,督促流动党员在流入地基层党组织及时报到,做到应转尽转、转接有序。规范组织设置,在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可成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党员义务履行、党员权利行使等工作,做好流动党员的团结凝聚和联系服务工作。
(二)用好“教育链”,学在状态,破除“学习难组织”问题。党员教育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要坚持党员流动到哪里,学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积极贯彻“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组织建设、管理服务就随之跟进”的原则,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原则,充分发挥好“线上+线下”学习平台作用,定期推送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方针、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等学习内容,让流动党员“不掉队”“不漏学”。完善“微信群”管理制度,各党支部可全覆盖建立流动党员微信交流群,每个月定期推送主题党日活动学习资料,不定期推送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论述,抓实抓牢在外流动党员政治学习。“流入地+流出地”丰富学习平台,按照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方式,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在外出流动党员集中返乡的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由党组织牵头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典型教育、座谈交流等活动,一起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总结一年来工作成效亮点、分享成功人士创业求学经历,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流动党员感受组织关怀。
(三)深化“服务链”,服出品牌,破除“作用难发挥”问题。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流动党员就是“流动红旗”,要把流动党员牢牢凝聚在党旗下,引导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精准发力,让流动党员无论身处何地,都能永葆“旗帜”颜色、争做先进标杆。加强服务保障,各党组织要坚持精神激励、人文关怀与物质帮扶相结合,为流动党员提供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权益保障等帮助,帮助流动党员更快更好留住融入,为流动党员作用发挥打好基础、搭好平台。安排实践锻炼,紧扣各党组织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深入开展流动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引导流动党员在推动发展、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担当作为、发挥作用。引导建言献策,组织返乡流动党员开展座谈交流,宣传人才回引等政策,征求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引导和鼓励流动党员回乡创业,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家乡经济社会发展。
流动党员是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造成的人口加速流动的产物。《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不论是从《意见》本身还是问答中,都能看出我们党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的决心。各级党组织要从摸底排查、教育管理、关怀保障“点线面”结合发力,破解流动党员“动态难掌握、学习难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难点问题,确保流动党员“流而有序”“流而有学”“流而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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