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十问

2024-11-08 | 阅读 : 744 | 下载量 :0 投诉   

汇报十问

成    文   


           一、汇报与报告应如何区分?

“汇报”与“报告”是近义词,也是公文家族中长相十分相似的两个成员,都属于上行文。相比之下,报告是法定公文,有严格的法规制度加以规范,又总是披着“红头文件”的外衣,可以说是“主家”一脉,根正苗红;而汇报则属于事务性公文这个“旁支”,又多用于口头,表达方式更为通俗,没有报告那么讲究、那么多规矩。所以,学习汇报、研究汇报,应以报告为重要参照,以相关规定为重要参考,既力求触类旁通,又注意有所区分。

“报告”一词,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法定公文的一个文种。《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文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是一种行为、一种活动,也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重要纪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明确指出,“报告,是指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呈报重要事情和重要情况。”这就说明,报告可以是组织行为,也可以是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的个人行为。或者说,报告这种活动,可以以组织的名义进行,也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进行。

汇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综合材料向上级报告,也指综合材料向群众报告”。在我看来,这个定义不够准确,也不怎么严谨,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汇”的外延界定不准。“汇”即汇集、综合,《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没有问题,但需要综合的未必是材料,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情况,包括材料中反映的情况,情况的本质是信息。二是用“报告”来解释“汇报”,等于把二者混为一谈。汇报,可以看作是“报告”一词的口语表达,也可以看作是特殊形式的报告,但严格推敲起来,汇报与报告是有明显区分度的。比如,从内容上看,报告主要用于呈报组织上需要了解掌握的情况,而汇报既可涵盖报告事项和内容,又可广泛用于向与会人员特别是出席会议的领导汇报提请审议的事项,在调研活动中向领导或上级机关派出人员汇报情况、提出请求和建议,在日常工作中向领导汇报个人思想、工作设想,以及希望组织上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等等。相对来说,报告的内容往往偏重于重大事项,汇报所涉及的事项则可大可小。从方式上看,汇报既可以与报告一样,采用书面、通话、当面、会议等方式,也常常采用微信、短信等更为便捷的方式。书面形式的汇报,在体式上往往没有报告那么严格规范,如果说报告穿的是正装,汇报穿的则是整齐便装。从对象上看,无论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报告情况,还是党员、干部向组织报告情况,对象都是组织,而汇报的对象往往是相关领导和负责人;可以“一对一”“一对多”作汇报,也可以“多对一”“多对多”作汇报。从风格上看,汇报往往比报告更加灵活多变,也更加注重口语表达,语言更为生动活泼。总的来说,报告比汇报更为正式和严谨,汇报比报告的应用范围更广、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二、汇报与请示能否“杂糅”?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文规定:“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然而,在口头汇报时,由于没有严格的规定,夹带请示事项是比较常见的。由于汇报常常是面对面的,具有沟通交流的性质,领导也会借此机会提出意见、作出指示,相当于默许汇报与请示杂糅的现象存在。

三、哪些事项、什么情况应当汇报?

关于党组织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事项,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事项,《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需要注意的是,该报告的必须报告,既要客观真实,又要力求全面,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

关于汇报的事项和内容,由于没有明文规定,更多地需要从实际出发,凭经验去把握。我认为,总的原则应当是:领导专门交代的、主动过问的、希望了解的,必须及时汇报;自己希望或工作需要领导了解的,则应当抓住机会、创造条件主动汇报。

在实际工作中,关于请示汇报与开展工作、处理事情的关系处理,有先奏后斩、先斩后奏、斩而不奏、奏而不斩四种具体情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把握。先奏后斩,就是请示在先、汇报在前,领导同意了才去做,往往适用于重要、疑难、复杂事项。先斩后奏,就是任务完成了、事情处理好了才汇报,适用于情况紧急或领导直接交办、并不复杂的事项。斩而不奏,就是埋头苦干、只做不说,适用于常规性、具体事务性工作。奏而不斩,就是汇报完了先不做,缓一缓、看一看再说,适用于条件和想法还不够成熟、领导没有明确表示支持的事项。

四、怎样增强汇报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汇报,有主动汇报与被动汇报、见机汇报与预约汇报、就地汇报与上门汇报、直接汇报与间接汇报、个别汇报与当众汇报、口头汇报与书面汇报等不同类型。无论汇报什么、怎样汇报,都应当增强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主动性,就是你要找领导而不是让领导找你。打好工作汇报的主动仗,就要先汇报,在合适的时候、就应当汇报的内容主动找领导、约领导作汇报,而不是等到领导着急了、过问了、找你了才汇报;要勤汇报,领导有交代的抓紧汇报,该定期汇报的按时汇报,突发性重大事件和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及时汇报,让领导感受到你对他(她)的尊重,并因为了解而放心,而不是让领导对你做的工作一无所知,让领导的指令一去不回头或如同石沉大海;要多汇报,汇报的次数一定要多于领导找你的次数,汇报的信息一定要多于领导了解的信息,回答领导提出的问题既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又不能像挤牙膏式地问一句答一句。当然,凡事都有个度,先汇报、勤汇报、多汇报都要把握好度,一旦过度就会惹人烦、遭人厌。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作汇报既要抓时机,又要看场合,还要懂分寸。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遇见领导、碰到领导,可以借机汇报、趁机汇报,但汇报应当“短平快”,不能占用领导太多时间;如果需要较长的时间作汇报,可以先口头预约,再按约定时间上门汇报。领导在办公室里闭门办公的时候,可以先打电话作预约,然后再上门作汇报,也可以直接打电话作短时汇报,但尽量不要未经预约,就直接闯上门去作汇报,或者不管领导忙不忙,操起电话就噼里啪啦地说上一大通。如果确有急事,即便是下班时间,也可以打电话向领导作汇报,当然汇报之前有必要先简单道个歉、告个扰;时间确实太晚了,可以发短信、微信,并请领导看见以后给予确认或回复。但如果事非紧急,尽量不要在八小时以外打扰领导;即使你跟领导再熟,也不要闯到领导家里去汇报。切记:做人没礼貌与做事没分寸往往是“并发症”。

——针对性,就是要针对领导关切、针对汇报目的、针对重要事项和关键问题。讲话要看对象,汇报更要看对象,看汇报对象关心关注什么、希望了解什么,做到针对需求、呼应关切。对分管领导作汇报,可以勤一些、细一些;对主要领导作汇报,则应当抓大放小,如果领导问到小处、细处另当别论。汇报必须有明确目的,或为得到领导认可,或为引起领导重视,或为争取领导支持。要想得到领导认可,就要披沙拣金、选其精要,把最能展现工作能力的成绩和亮点、最能体现工作水平的思路和做法汇报出来。要想引起领导重视,不能靠讲道理,讲道理是一种教育手段,对下级可以讲道理,跟领导讲道理是不合适的,正确的方法应当是把汇报事项的缘起、考虑问题的依据、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情况直陈出来,让领导因增进了解而提高重视程度。要想争取领导支持,就要让领导了解所汇报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已经付出的努力,增强对你的信任和做好工作的信心;即便存在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和困难,也不能直接把包袱甩给领导,而要提出有利于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良策实招,请领导指导,让领导定夺。无论汇报什么事情,都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针对关键症结、要害之处作重点汇报,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事无巨细一锅烩。

——时效性,就是要抓时机、重效果。把握汇报时机,必须区分轻重缓急,当快则快、宜缓则缓,不能一味求快,也不能错失良机,正所谓“西瓜摘早了不甜,萝卜拔晚了空心”。汇报的效果集中体现在领导的反应上,汇报成绩能够得到领导肯定,提出建议能够得到领导采纳,遇到问题困难领导能给出明确的指导意见甚至愿意出面解决、直接帮助解决,就是最好的效果。

五、书面汇报与口头汇报哪种方式更好?

这个问题很难直接回答。应该说,书面汇报与口头汇报各有各的适用情形,如何在两种方式中作出选择,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参考《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关于报告的规定,结合自身的经验和体会,我提出这样一套比较择优的方法——

选择汇报方式时,应以事项类型和缓急程度为主要考虑因素。常见的具体情形如下:

所汇报事项适宜简便进行的,更适合于采用口头汇报这种简便直接的方式;

非紧急情况、重大事项处理处于相对成熟阶段或者不适宜简便进行的汇报,应当采用书面方式;

事非紧急、汇报内容较为简单且不敏感的,更适合于采用短信、微信方式;

情况十分紧急的,应采用通话方式作汇报;

内容较为复杂或者情况敏感特殊的,应采用当面方式作汇报;

情况紧急或者重大事项处理尚处于初步酝酿阶段的,可以先采用口头方式作简要汇报,后续再以书面方式补充汇报、详细汇报;

调研会、座谈会、专题会上的汇报发言,多采用书面+口头的方式。如果有相对详细的书面汇报,口头汇报可以适当从简,无需把书面汇报稿一字不落地念一遍,这与正式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有明显区别。一些经验丰富、作风务实、喜欢“考人”的领导,往往会要求汇报人脱开稿子,甚至现场出题、连续追问。遇到这种情况,汇报人既要有较强的随机应变能力,更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把功课做足在汇报之前,做到“肚里有货,心中不慌”。

六、事前、事中、事后,何时汇报效果更佳?

这个问题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事前汇报重在报打算、报想法,事中汇报重在报进展、报做法,事后汇报重在报结果、报看法。在开展工作、处理事情的不同阶段,汇报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很难说什么时候作汇报效果更好,而应当是不同阶段作汇报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作用。我们既要“汇”之有方,把应当汇报的情况加以梳理、综合、概括,做到了然于心、胸有成竹,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能够脱口而出、如数家珍,又要“报”之有法,选择合适的时机,采用合适的方式、正确的方法,把握好汇报的“时度效”。

七、向领导作汇报的频次应如何把握?

向领导作汇报,绝不是次数越多越好、频率越密越好,总的原则应当是该报必报、无事不扰。一般来说,有制度性要求的应按规定的时间和频次定期汇报,比如每个季度、每半年或每年汇报一次;重要工作应作专门汇报;重要情况或紧急突发事件应及时汇报。领导们都很忙,没有可汇报的内容,不到该作汇报的时候,不要轻易打扰领导,更不要以汇报为名、行套近乎之实,那些庸俗的“官场哲学”并不值得宣扬和效仿。

八、口头汇报的时长、书面汇报的篇幅应如何把握?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明文规定:“报告应当简明扼要、文风质朴,呈报党中央的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情况复杂、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

对于汇报的篇幅长短,并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书面汇报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无论书面汇报还是口头汇报,都应当在确保汇报清楚的前提下力求篇幅短、时间短,能短就不要长。

九、工作中能不能越级汇报?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明文规定:“请示报告应当逐级进行,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更高层级党组织请示报告。” 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我理解,至少包括以下情形:(1)更高层级文件明确要求直报径送相关材料的。(2)经上级机关授权或上级领导同意的。(3)更高层级的领导机关或领导干部下来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的时候,面对面听取意见的。(4)更高层级的领导有特殊交代的。

工作汇报也与此相似,一般须逐级进行,越级汇报是职场大忌。特殊情况下需要越级汇报的,应当先向直接领导作汇报并征得其同意,来不及这样做或更高层级领导直接了解过问相关情况的,应当在事后第一时间“补汇报”。

十、领导汇报完了,下级是否可以作补充?

现实中,上级机关和领导下来调研或检查指导工作,听完所到地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常常会问在场的其他同志尤其是班子成员是否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出于礼貌。与会人员即便是班子副职,如果预先没有和“一把手”通过气,最好不要作补充,因为这样做是不讲政治、不够成熟的表现。如果“一把手”预先有交代,或是会议本身就有这样的安排,尤其是补充汇报的内容是经过“一把手”提前审定的,则另当别论。

总之,汇报本质上是一种针对上级组织和领导人员的定向型信息供给。我体会,提高信息供给的质量和效用,关键在于“适变”——适应于不同对象、不同情况,在汇报什么、怎样汇报上作出正确选择和灵活调整,切实做到内容适需、时机适合、形式适宜、方法适用、程度适当。合适的才是最好的。做到这“五适”的汇报,才是有水平、有质量的汇报,才能达到既定目的和应有效果。

来源:三好公文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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