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带领全院干部职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一起”要求,把党建工作和审执业务放在全院发展大局中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围绕“创什么、怎么创”,如何充分发挥“三服务”职能作用等问题,深入研究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制定《市第三中级法院创建模范机关实施方案》,推动模范机关创建走深走实,确保创建工作创在点子上、创出好成效,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首善机关、模范机关,为实现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做政治坚定的模范
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坚决确保法院建设正确政治方向。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注重发挥党组领学促学作用,党组会第一时间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年以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25次党组会、1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交流发言68人次,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破解改革发展难题,调研文章《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服务大局,助力推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被《全市机关党建》刊发。党组书记的专题党课获评全市法院“最佳党课”。
(二)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持续提升。积极开展政治轮训,举办“提高‘政治三力’”政治轮训班,对院庭两级领导、新任职领导和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宪法宣誓、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党员身份教育、重温入党誓词等深化政治建设。积极开展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着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4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分析形势,加强事前管控。严格落实7*24小时动态舆情监测机制,严肃执行“三同步”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的预警监测和排查处置。一年来,制作舆情专报及日报共100期,制定报送“三同步”工作方案395个,有效加强了对热点舆情的舆论引导管控。
二、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做提升组织力的模范
院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着力提升院庭(处)两级党组织组织力。
(一)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每季度开展支部工作检查,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压实党组抓基层党建责任。坚持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委员蹲点联系支部制度,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评议,严肃党支部换届选举和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等工作。广泛选树身边典型,刑一庭、民四庭两个支部被全市法院评为党建工作先进集体,3名干警获评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1名法官获评“全市劳动奖章”。
(二)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密组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带头深入调研、开门纳谏,带头深刻剖析、自我检视。党组成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效果,推动每位党组党员在自我反省中提升,在相互监督中共同进步。市委巡视组、市委政法委到位指导,并给予肯定。
(三)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对照标准要求,持续抓好“四强”党支部建设和模范机关创建,去年以来,12个支部按程序组织支部换届、委员增补等工作,健全了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各支部严格落实双报到制度,组织与共建单位开展联学联建活动,及时了解基层单位需求,在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今年上半年,26个支部累计开展党日活动130余次,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三、严守纪律规矩,做作风优良的模范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问题,为完成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提供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一)着力抓党纪学习教育。院党组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建立以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为主体的责任落实体系。召开动员部署会,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党员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持续抓党风廉政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定期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查找不足,部署任务,定实措施。发布三中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的通知》,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常见的规范性要求进行提示,聚焦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每周组织开展审务督察,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曝光,规范了党员干警的言行举止严格落实三个规定。
(三)弘扬实干奋斗之风。深入开展向鲍卫忠、韩旭辉先进典型学习及“我的司法观”大讨论,教育引导党员干警珍惜平台、珍惜荣誉、将心比心,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截至6月30日,我院累计新收案件19484件,审结案件18720件,超过高院规定结案任务区间上限940件。法官郑吉喆主审的“隐形加班案”,被写入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被评为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典型案例。
四、强化担当作为,做业绩过硬的模范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市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自觉担负起全市工作职责使命,落实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更加奋发有为推动新时代全市发展。
(一)精准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全力做好党和国家重大任务、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把市委决策部署转化为推进新时代全市发展的部署安排和具体工作。扎实推进与天津一中院、河北廊坊中院协同发展框架协议,承办最高法院华北片区执行工作座谈会,举办三地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护航新质生产力座谈会、未成年人保护新闻发布会,确保京津冀法治协同纵深推进。与市商务局共建服务“两区”建设司法实践基地,与全市博锐开放政策研究院在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共同发布《数字经济案例精选与实务指引》,撰写的《“两区”建设中的法律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被市委《决策参考》刊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军民给予批示肯定。
(二)高质量推动审执工作。始终坚持业务开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全院形成了办铁案、多办案、快办案的生动局面,组织综合部门干警支援业务庭室办案,开展积案清理攻坚行动。上半年,审判指标每月进入区间率在全市中院均排名第一。在最高院设定总体参考区间的17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中,我院有8项指标优于参考区间、5项指标在参考区间之内,进入区间率76.47%,居全市中院第一。刑事审判着力消减长期未结案件,实现超12个月未结案件清零的目标。民商事结案14046件,审限内结案率明显提升、平均结案时间大幅下降。执行案件质量与效果趋优,执行完毕率45.48%、首执案件终本率25.06%、执行到位率63.19%,三项执行工作指标均优于参考区间。1篇裁判文书、1场庭审分别入选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百场优秀庭审”。
(三)扎实落实为民司法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带领全院干警把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个案件都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来抓。不断深化“双报到”“社区普法”等活动,依托“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队”开展普法宣传28次,在中央、市属媒体发布宣传报道1500余条,2名法官被聘为解放军某部法治指导员。主动延伸司法触角,在美团、首汽集团等建立普法驿站15个,开展“法律十进”70次,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诉源治理工作经验在《全市日报》刊发,“为您‘诉’说”志愿服务项目被评为“全市最佳志愿服务项目”。
五、用心服务干警,做关心关爱的模范
将干警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来夯实。
(一)加强干部培养锻炼。修订完善《业绩考核办法》等鼓励激励制度,积极推动优秀年轻干部跨部门岗位交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中央部委、市政法委、市高级法院等单位交流锻炼。年初以来,累计开展干警跨岗位工作交流30余人次,2名法官获评第三届全市法院司法实务研究专家,3名干警入选市法学会“百名法学青年英才”培养计划。
(二)优化队伍结构。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政策关,抓好干部队伍配备、职级晋升等工作,进一步强化中层干部队伍力量,优化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共有110名同志晋升职级,119人考核等次为优秀,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依托工会、机关团委、16个兴趣团队灵活组织机关文化、艺术、运动等领域活动,广泛开展工间操、健步走等文体活动。完善帮扶生活困难干警机制,常态化开展慰问帮扶和关心关爱等工作,力所能及解决实际困难。创设《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研究专刊》,2篇课题成果先后被《人民法院报》《法治参考》刊发。7个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在中国法院博物馆专题展览中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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