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会上的讲话

2024-10-28 | 阅读 : 337 | 下载量 :4 投诉   

同志们:

安全生产是发展大计、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总结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坚定信心再出发

近年来,**交通运输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系统性提升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构建和完善综合交通设施网络、运输服务、行业治理“三大体系”,扎实做好增活力、防风险、稳预期、保畅通、降成本、提质效等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基层基础建设,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大幅下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新未来提供了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道路运输安全方面。近年来,**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交通建设投资保持较高水平,基础设施规模持续扩大,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与保障能力全面提升,交通管理能力明显加强。今年以来,全省加快85个普通公路项目建设,建成“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431公里,新增30个乡镇、6个3A级及以上“景区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占比分别提升至61.80%、72.00%,“六大产业基地”对外连接等级公路通达率提升至98.00%,改善22个百亿级及以上经济开发区和85个工业企业通行条件。全省新增“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11个,累计达28个,近三分之一的县份成为全国示范县,位居全国前列,推动了交通运输事业新发展,有力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在推进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方面,一是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所有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开展以车辆技术状况、机械设备、监控系统、从业人员资质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保证安全生产检查全面到位。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专项治理,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行为。运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开展执法安全检查,对各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全面的逐人逐车逐一现场检查,集中力量开展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以及执行夜间停车休息规定等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及时执行新的政策规定,迅速落实到位。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部署要求,长途卧铺客车必须安装车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积极推行道路客运安全叮嘱和告知制度。四是严格落实安检制度,杜绝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发挥运管所作用,所有乘客携带物品必须通过安检设备检测,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把好源头,筑牢防线。

(二)公路水路通行安全方面。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农村公路等级和“村村通”道路里程取得了质和量的飞跃,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便捷出行提供了有力的交通保障。今年以来,全省完成公路水路投资1150亿元、同比增长1.80%,约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16.00%,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9年完成投资超千亿元。在保障公路水路通行安全方面,实施四项整改提升行动计划,即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整改行动、道路运输安全严查严管行动、大数据运用强化行动和应急处置提升行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运输事故发生,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大会战”,处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完成新增省道(路网调整前为农村公路)、县乡公路以及客运村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二是清理治理公路标识标牌标线。由省公路局、省高管局分别牵头,按照公路管理权限,分级分类完善道路标识标牌标线。对全省运营高速公路标志标牌进行摸底排查,完成对所有信息不准、表述不清等标志标牌的更换,对标志标牌设置不足的路段及时进行增设。标线、施划全省普通国省干线三级公路的桥梁、隧道,同步做好桥隧两端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的制作及安装。三是大力实施道路运输严管严查。对管理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车辆和客运站等严查严管,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解聘当事人、停业(运)整改、吊销许可等硬措施,强化源头和过程管控。四是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应急处置能力。在继续强化高速公路“一路三方”(路政、交警、企业)联勤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加快实现与交警、气象、环保等部门在交通信息、气象预报、危化品运输预警监控等方面资源、数据共享与业务协调。加快公路、水运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加快完善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提高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交通设施建设安全方面。近年来,**省抓住实施危桥改造民生工程的重要机遇,对全省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积极申报计划、争取项目,对河口桥等一批桥梁进行了新建改建。在工程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和验收每一环节都从严把关,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所有工程确立责任领导和专职技术负责人,各施工企业都配备了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施工操作方案,并实行施工安全专业论证。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道路工程、桥梁施工企业也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在施工现场设立了醒目的安全标示标牌,规范现场管理,完善相关安全生产制度。二是为在建项目部订购《一线工人必读》《专职安全员必读》等“平安工地”建设口袋丛书,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大力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三是印发《交通工程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在建重点项目督查,确保交通工程施工安全。总的来说,全省交通运输部门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创新工作理念,落实隐患整改,狠抓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平安交通、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准确分析形势,正视问题勇担当

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道路交通需求旺盛,人、车、路等要素快速增长,重大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经营、群众出行出游等活动大量增多,道路交通管理对象体量日益增大,交通安全管理呈现量多、面广、难度大的特征,且存在执法人员数量滞后、专业人才不足,工作人员老龄化的问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面临新的风险挑战。

(一)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困难。受自然条件及经济因素制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虽已实现“村村通”,但未能“路路安”。一是农村区域较广,仅靠道路安全管理部门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难以实现监管同时覆盖;二是部门间协作不到位,实际工作中部门间缺乏对接机制,对于隐患的认定标准不统一;三是农村交通工具总体安全性不高,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四是老年人、学生等重点人群仍存在出行难、出行不便问题;五是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结合区域出行习惯、出行方式向城市靠拢,但道路配套设施未能及时完善。

(二)道路安全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一是规划设计层面对交通安全的考虑相对不足,部分线路的设计受地形约束,运用平纵面的线形指标标准较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步”落实不到位,对驾驶员的容错不足;二是部分国、省道安全设施不健全,“穿村过镇”路段城镇化改造滞后;三是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较多,隐患治理资金难落实、缺口较大;四是城市非机动车道网络建设滞后,与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不匹配;五是城市核心区立体过街无障碍率偏低,外围部分干道缺少人行过街通道。

(三)交通新业态涌现,交通安全防控形势复杂。当前网约车、共享出行、快递外卖、自动驾驶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快速发展,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仍存在相关法律规章不完善、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能力不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潜在隐患点。

(四)应急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应急管理是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特殊地理地貌及气候特征,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虽然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风险隐患依然存在。为有效应对新发展阶段的新情况,要强化交通应急能力建设,做到早准备、早预警、早行动、早处置,强化各类风险预防与应对,促进跨部门信息沟通联动、一体化应急指挥、常态化运力保障、专业应急力量与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着力打造现代化的交通应急体系,进一步提升全省的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交通运输应急处置快速、精准、高效。

(五)深层次、长期性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一是部分法律规章已明确的内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抓手或操作困难,导致落地性不足;二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仍以“事后整治”为主,“事前预防”能力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三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尚未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整治有待加强;四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在地区、行业之间发展不平衡;五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文明意识仍有待提升,交通安全未形成社会共识;六是社会共建共治尚未达到较高水平,群体力量未得到充分发挥;七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需健全细化,整治资金仍存在缺口。

三、锚定目标任务,聚力攻坚建新功

(一)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切实履责到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抓好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原则、方法、路径等重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反复叮嘱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这些重要指示,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情怀,彰显了他对我省发展的悉心指导和对我省人民的关怀厚爱。**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和工作方法,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要求。《安全生产法》经历2009、2014年两次修正后,对交通主管部门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再次进行了明确。2020年,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将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明确列为行政执法事项。2021年,在第三次修正的《安全生产法》中,再次以明确列举的方式,确定了交通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2022年1月,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依法严格查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4月,交通运输部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中再次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发现并依法严格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执法机构)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的行使,是法律的授权,是毋庸置疑的。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将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执法工作抓起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执法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一项重要工作职责,不能将其视为洪水猛兽,认为它是所谓的“双刃剑”,唯恐伤了自己就弃之不用。这个职责,不能忽略,不能舍弃,只能加强。在防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对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进行追责。在事故调查实践中,对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追责,主要对标《安全生产法》中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职权进行判断,较少对标行业或部门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因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长期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忽视,一定程度上成为其被追责的重要因素。因此,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积极主动依法开展对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行政执法,以《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相关监督管理和执法行为可以作为依法履责的证据材料,作为避免在事故调查中被认定负事故责任及被追责的依据。树立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在交通运输领域执法权威,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交通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对相关事故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是法律的授权,能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如,公路养护责任主体涉嫌对发生交通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或间接责任的,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应当以安全行政执法名义依法开展调查和处理,通过委托司法鉴定,实事求是地形成对公路养护责任主体的责任认定,保护公路养护责任主体避免被不正当追责。事实上,在交通运输领域,因公路水运的专业性强,其他部门调查后的相关认定,很多被证实是无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构建“省—市—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构,明确牵头单位,充实管理力量,确定合署办公模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实体化运行。落实道路交通相关企业主体责任。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道路运输企业准入与退出机制,落实道路运输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禁入制度,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安全风险动态分级管理。强化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功能,提高动态监控的在线率、查纠率。建议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授权,积极推进部门规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不局限于对建设期间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要对交通运输全行业、全领域实施全方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全覆盖。制定和完善《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标准》《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深度调查工作规范》,指导并监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切实履行职责,通过对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者进行调查和处理,树立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权威和地位。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依法主动履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执法作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积极行使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事故调查权,主动介入事故调查,在调查中发挥行业管理的专业优势,占据主动权,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以维护安全生产的名义履行法定职责,既能回避交通执法与司机等社会群体之间的直接矛盾,又能回避正常执法与维护企业良好营商环境的矛盾,也容易得到政府的认可和公众的理解。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要提高认识,在继续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过程中,将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写入“三定”方案。逐步将交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作为交通执法机构的重要执法门类和执法内容,这样不仅有利于争取更多的人员编制,而且有利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和长效实施的机制。

(三)提高道路通行环境安全性。深化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农村道路科技装备应用,在交叉口、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点设置监测预警设施,通过声、光等警示来车注意会车、弯道等危险。大力推广低成本交通工程技术,提高农村道路的交通设施普及率。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应用,加强农村道路隐患动态排查、信息收集、及时治理。提质升级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高速公路急弯陡坡、长下坡、枢纽互通立交、分合流区等重点路段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提升系统性、协调性。加快高速公路护栏特别是早期护栏提质升级,强化桥梁护栏、防眩、防风、照明等设施的安全防护性能。完善长隧道、特长隧道的照明、通风、报警、救援等设施,增设视频监控、事故监测、烟雾报警等设备。优化完善旅游指路标志,为自驾游车辆提供清晰、系统、连续的指路信息。强化高速公路隔离栅完备性排查,保持下穿高速公路人行通道、涵洞等通畅,根据需要增设跨路人行天桥。推动落实施工路段交通安全提示、预警和防护设施标准化、规范化。排查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强化智能管控手段,加强路侧气象监测站、路面凝冻监测等设备的普及使用,在团雾多发路段增设雾区智能诱导警示等装备。完善普通国道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深入开展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精心打造“公路安全精品路”,巩固提升干线公路重点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效果,推动瓶颈路段升级改造。深化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要求排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城市道路安全设施规范化精细化。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城市道路隐患协同治理机制。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安全设施的配套和维护,强化交通安全设施全周期管理,在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使用、改造等阶段,同步完善警示、隔离、防撞等设施。公路变更为城市道路的,及时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完善交通设施。加强交叉路口精细化设计,因地制宜设置非机动车和行人过街设施、大型车辆右转安全警示区等。在易发交通事故的路口、路段,鼓励应用智能化的声、光、电警示装置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保障通行安全。

(四)强化重点车辆安全监管。提升客运客车安全监管能力。加强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控,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的规定。排查评估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运行情况,对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实施停运。提高客运车辆自动紧急制动、车道保持、轮胎爆胎应急防护等主动安全装置的装备率。强化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向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推广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实现对驾驶人不规范行为、车辆不安全状态的监测与警示。推动客运车辆安装不系安全带警示系统,实现在用车辆全面配置、正确使用该系统。加强异地协作、信息共享,强化对外省籍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完善旅游客运车辆包车牌申领制度,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客运车辆异地监管,探索制定旅游客运车辆电子行程监管备案制度。积极推广“通村村”等农村出行服务平台,开展网络预约、定制出行,满足农村居民出行需求。加强对货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工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货运车辆安全监管常态化机制。全面排查货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维修改装企业,堵住货车“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的源头。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督,严查未按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违规替检、篡改检验结果等问题。提高货运车辆安全装置装备率,推动重型货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装备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推动在用重型货车安装右侧盲区消除预警装置等安全装置;强化重型货车动态监控系统使用,严查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建立低速货车专项整治联动机制,加强源头检查和路面查处,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拼装改装、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行为。实施货车车身反光标识、尾部灯光、侧部后部安全防护装置集中整治,提升安全性。严查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从事货物运输、使用伪造或报废拖拉机号牌等问题,加强对外省拖拉机号牌排查核实、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加强交通新业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机制。严查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经营、车辆或驾驶人不具备网约车资质等违规行为。推动网约车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车辆和驾驶人审核制度,定期开展线下培训,签署交通安全责任状,设置安全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快递、外卖行业骑手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规范骑手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明确快递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推行快递、外卖行业骑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管理,强化企业及骑手备案管理、违法处罚、黑名单管控等。加强对共享单车投放区域、路段的管控,防止共享单车无序投放;鼓励共享单车平台企业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进行监管,减少乱停乱放现象。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投放许可管理,禁止投放超标电动自行车,必须随车配备安全头盔,鼓励通过RFID电子号牌等技术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制定共享汽车经营管理规范,明确联合监管机制、行业准入条件等,着力加强承租人管理,促进共享汽车安全健康发展。强化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的安全管理。强化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户籍化管理,全面摸底排查无牌摩托车,并造册登记。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制度,预先制作号牌,实现购车一并办理登记业务。推动省政府制定实施在用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备案管理制度,规定车辆备案、购置保险等相关要求,明确非法生产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退出时间表。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生产和销售企业的监管,严查非法生产、销售违规行为。

(五)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能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制度。利用地方立法权,制订完善地方性法律规章,细化执法标准,解决非机动车管理等突出问题。探索共享出行、自动驾驶等新业态新技术交通安全管理方法,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创新执法管理工作机制。构建执法管理新机制,对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办案进行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即时性监管,实现闭环式、可回溯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外部监督机制。健全执法效能评价体系,从制度、机制、措施、效果等方面科学设置交通安全工作考核指标,全面、科学、客观地评价工作成效。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畅通案件移送流程。推进跨部门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加强对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管合力。推进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完善执法队伍专业化培训机制,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深化执法教育训练。完善执法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等执法工作保障机制建设。提升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能力。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大吨小标”、非法改装、违规车辆检验等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严查严处肇事肇祸突出的酒驾醉驾、摩托车无证驾驶、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行人上高速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交通违法立体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高精度卫星定位等新技术在执法管理工作中的深度应用,切实提高交通违法查处精准度。深化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应用,构建高速公路防控智能感知体系,织密农村公路防控网。研发非现场执法新装备,创新和丰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系安全带等动态交通违法查处手段。加强对非机动车和行人道路交通违法的监测取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基层一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培养交通运输安全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执法保障水平。此外,还要组织开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人员的培训教育。进一步增强交通主管部门在事故调查中的政治站位、业务能力、法律素养等,切实提升交通部门在事故调查组中的话语权。

(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强化协同创新和基础研究。建立健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机制,形成行业需求引领、有效分工协作、科技创新支撑的新格局。建立涵盖数据采集、技术装备、机制保障为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体系,为交通安全研究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汇聚各类创新成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科技成果在交通安全治理中的应用推广。加强前端感知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智慧管控顶层设计,靶向风险问题,依托云端、边缘算法、算力和前端感知、管控设施,完善智慧交通风险管控策略、模型和应急预案。健全道路前端感知设施标准体系,鼓励在道路新基建和改造提升项目中增加道路前端感知设施建设,借助新一代通信与数据处理技术,加强道路交通基础数据采集,提高道路异常事件监测能力。推进智慧信号灯扩容、联通,升级智能交通管控平台,构建智能灯控“一张网”,实现感知、认知、诊断、优化、评价闭环管理。推进智慧示范道路与车路协同示范区建设。探索道路设施“规、建、管、养”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造面向道路、桥梁、边坡、隧道等道路安全风险源的智慧监测管理平台。推动智慧枢纽、公交站台建设,实现客流实时监测与预警、智慧公交候车等功能。加强对“一站三场”及违法揽客黑站点、非法营运车辆异常聚集区域的视频监控力度。推动大数据共享应用。持续推进和深化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共享交换,探索制定交通安全数据交换与共享等方面的规范,强化数据碰撞比对,挖掘数据内在关联价值,提高交通安全源头治理能力。推进公安、交通运输部门之间交换“两客一危”、重型货车等营运车辆相关信息、高速公路ETC信息等,加强动态监管及违法查处。探索推进交通运输“黔道安”平台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管理云平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之间信息深度共享应用。探索推动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视频云平台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之间视频资源整合互通共享;推进接入“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等道路交通相关监控系统,织密防控网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与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联动应用,打通数据链路,形成工作闭环;推进农村地区路侧主动监测预警设施、移动智能执法装备应用。积极探索快递、外卖电动车交通安全监管新机制,加强车辆运行相关信息共享,开展安全特征分析,强化协同共治。

同志们,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运输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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