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全市公检法司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以法治力量护航美丽*建设。
(一)高位谋划,服务大局坚定有力。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市法院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市检察院制定《*市检察公益诉讼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市公安局优化整合公安警种职能,组建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全面加强专业侦查机构力量建设。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市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条例》《*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等多部生态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审查。二是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公检法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绿水青山“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偷排废水,跨域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犯罪;检察机关在海洋生态修复、强化湿地保护等特色领域落实检察监督;审判机关依法审理污水排放、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环境污染风险防控等案件。三是护航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之间的关系,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贯穿始终。市法院针对办案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问题,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联合监管部门推动相关企业依法规范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延展。市公安局锚定电镀、造纸、资源回收等污染高风险行业行业顽疾,定点驻企帮扶指导,助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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