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情况报告

2024-10-14 | 阅读 : 371 | 下载量 :3 投诉   

我市召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部署动员大会以来,市、区各级各部门顶烈日,战酷暑,付出巨大努力,奋力推动xx城区环境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城市品质形象得到了提升。主要体现在:

一、主要成效

(一)众多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聚焦城市管理乱象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迅速启动了农贸市场、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汽车站和火车站、六小行业、在建工地等xx项整治提升行动,短短三个月,市、区财政包括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项目对创国卫的投入已超过xx亿元,使得众多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城区卫生环境和管理秩序明显好转。据初步统计,近三个月市中心城区共清理乱种菜地和荒地杂草xx万平方米,清理牛皮癣xx万条,清理卫生死角xx万平方米,清理污水沟、臭水塘xx万平方米,拆除各类违章建筑xx万平方米,清理清运各类积存垃圾xx万吨,整治劝阻出店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xx万起次,治理僵尸车xx辆,规范乱停乱放、处置各类交通违章xx万辆次,积累数十年的陈年垃圾被清除,原来拆不动的违建临建被摧枯拉朽般拆除,使得城区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城区创国卫基础得到不断夯实。xx座农贸市场全面改造提升后投入营业;xx座垃圾中转站整体设备提升、环境改造到位;“六小行业”改造提升持续开展,监管不断严格;空中管线梳理xx万米;废品收购站点、小修理铺、洗车点从放任自流实现了规范监管;宣传氛围营造从小打小闹到铺天盖地;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建筑工地、病媒生物、学校卫生等整治提升行动稳步推进,一些创国卫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四)居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当前,全市创国卫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导向,广泛开展创国卫宣传活动,全方面整治脏乱差,下大力气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功能品质提升,使广大市民的生活体验越来越好,从最初的抵触到不抵触,再到现在的理解和支持,群众对市委、市政府开展创国卫工作满意度越来越高,就是外地游客也是交口称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诚然,近几个月开展的创国卫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但在创建过程中暴露出诸多的不适应、不协调以及盲点、难点、堵点问题仍是十分明显,需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推诿扯皮。街办与街办、社区与社区之间,“两区”与市直部门之间包括市直一些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较为普遍,管辖范围之争、工作职能之争、任务分配之争、市场监管之争、资金投入之争等时有发生,常常需要市、区领导出面协调。比如由于多年积累的原因,出现了一些插花、飞地和无人管地带,虽然市政府就优化社区布局出台了文件,但有的部门、单位并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认定,涉及到调整的区域人口户籍、教育、保、社保等事项没有相应的理顺落实,因而在创国卫工作中一问三不知或一推了之。又如对商业广场的整治,有的部门、单位互相推诿,都认为不是自己的事,自己去管是作贡献,工作推一下才动一下,不推就不动。

二是体制机制不顺。主要表现在xx区不愿管,xx管不了,市直部门管不好。xx不愿管,一方面是其财力有限,仅区所在地的xx城市建设都顾不过来,无暇顾及市中心城区;另一方面,虽然街道为区的派出机构,经费由区财政承担,但多年来市中心城区各类项目建设都由市本级在做,包括街道社区环境卫生清扫费用、社区管理人员xx%的工资都由市本级承担,城管等各类执法也由市直有关部门负责,xx区在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投入很少,这也造成了依赖思想,认为市中心城区反正市里会管,他们完全可以不管。xx区管不了,一方面是因其本身为市派驻机构,没有完整的社会管理职能,其承担的主要职能是发展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其社会管理职能只是辅助性质,在机构设置和编制安排上也受到较多限制。

三是责权利不明。表现在城市管理方面,街办、社区的属地管理职能与市、区直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不协调。按“三定”方案,街办、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只是“协助”而非“主体”,比如拆违拆临他们没有执法权,因而他们没有主体责任意识,工作的主动性差;市城管局、房管局等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管了太多的具体事,比如市城管局不但自己要负责一、二、三级道路的垃圾清扫清运,还要监督考核街办、社区四级道路垃圾的清扫清运,拆违拆临无论是大街小巷均由其执法,但执法力量有限难以顾及。又如市中心城区有物业小区都由市房管局管理,街办社区没有管理责任,这实际上突破了其行业管理权限,管不了也管不好,与市房管局实际应履行的行业管理职能不相适应。再如在土地出让方面,也存在市、区财政争利的问题。

四是社会参与度不高。有的城市居民缺乏主人翁意识。存在着“干部在干,群众在看”现象,依赖政府整治,“等、靠、要”思想严重,在清理住户菜地、房前屋后乱堆乱放时,抵触情绪大,配合度不高。“门前三包”意识未深入人心,多数业主思维还停留在“国家管修房、自己管住房”的阶段,并存在很多“无偿享受服务”的传统思想,导致存在业主委员会成立难、物业管理收费难等现状。有的群众认为创卫是政府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主动融入的热情不高,对创卫工作支持少,要求多。有的党员干部不但没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甚至还阻碍违建拆除,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对创国卫工作消极应付,对于原单位宿舍的管理一推了之,依赖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去打扫卫生。

三、关于理顺街办社区职责定位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思考

针对创国卫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初心使命还不够坚定、宗旨意识还不强造成的。在总体城市管理体制维持不变的前提下,建议从调整街办社区职责定位、理顺有关管理的体制机制入手,着力化解创国卫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理顺街办、社区工作职能,突出属地管理责任从理顺市中心城区街办的工作职能入手,修改“三定”方案,将“协助”职能理顺为“主体”职能,以使“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与该文件要求相一致,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街办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责任。为保证社区管理范围适度、管理职能到位,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应适当增设社区居委会。建议对一些居住人口3000户左右的单个或相连的住宅区、以及单个居住人口较多的住宅区,增设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现有社区常住人口突破1万人的,也应增设社区,以利社区更好地履行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责。

(二)下移城管综合执法职能,落实街办(镇)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合理确定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市级城管部门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以及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在设区的市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市辖区能够承担的可以实行区一级执法,区级城管部门可以向街道派驻执法机构,推动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市辖区不能承担的,市级城管部门可以向市辖区和街道派驻执法机构,开展综合执法工作。鉴于市城管局设有专门的市场管理机构—市场管理中心,建议通过收购、合作、托管等形式,将管理主体统一收归市城管局市管中心管理。市城管局市管中心应按国家卫生城市和专业市场管理标准,对市中心城区各农贸市场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与此同时,市、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应继续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协同管理好各家农贸市场。此外,应加强市中心城区各商贸广场、大型商场等商业网点管理,落实好街办、社区的属地管理职责和市、区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职责。

(三)切实加大对创国卫工作的投入,突出抓好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以及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对于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和提升,如果没有大的投入、硬的行动,很难从根本上改变面貌。建议对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在调查摸底基础上抓紧进行梳理分类,凡符合国家政策的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应抓紧申报立项,争取纳入近两年国家和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以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支持。同时,市、区财政应加大对未获得改造项目的老旧小区的投入,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屋顶和墙体渗漏、自来水水压不够、没有电梯、路面破损、污水管网堵塞、油污和牛皮癣等问题。

(四)深入动员各方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创国卫格局。创国卫工作涉及面广、内容繁多,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各方全力以赴,广泛动员,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国卫机制,才能保证目标实现。为此,在继续加大宣传覆盖面的同时,一是应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以党员到社区报到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社区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熟悉基层,在广大群众中有威信,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方法灵活、有技巧、力度大等特点,通过充分发动群众,凝聚创国卫的强大合力。二是应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推动促进作用。街办、社区应通过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将住宅区老党员、老干部作用发挥出来,进而将住宅区业主全面带动起来,推进各住宅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服务公司,帮助物业服务公司建章立制,或在业主委员会的组织下,实现自主管理,以此凝聚合力,推进住宅区按创国卫标准进行改造和管理。三是应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和各行各业的自主管理作用。通过党员干部在创国卫工作中的言传身教,带动社会各阶层和各行各业广大市民群众增强创建意识,积极投身到创国卫一线,抓好自身创建,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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