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24-08-18 | 阅读 : 349 | 下载量 :0 投诉   

同志们: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为新时期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供了新的动力。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推进会,主要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快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水平。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信心与决心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股、资产管理股、公务车辆管理中心、后勤保障股5个股(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地产和机关用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调配和管理、公共机构节能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同时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参照《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遵循厉行节约、保障基本、质优价廉、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机关正常运行需要、办公楼管理要求等情况,购买后勤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机关安全保卫服务、房屋养护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卫生保洁、机关绿化管养、传达收发服务、车辆管理、县委政府机关餐饮等物业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时间周期为1年。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购买程序,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后勤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计价方式、价格和结算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建立《四大机关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标准》《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等质量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后勤服务购买和履约管理,通过现场检查、临时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形式,对物业公司用工制度的合法性、管理服务的规范性、管理目标的完成率和机关单位的满意度等情况进行监管和综合考核。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服务台账,主动接受管理监督,实施服务项目,完成服务任务,保证服务的质效。自2019年购买后勤服务以来,降低了服务成本,提升了服务质效,加快了节约型机关建设步伐。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紧迫感

一是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能交叉现象严重。机关事务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组成部分,既有行政管理的内容,也有服务保障的职责。当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机构名称、规格职能、人员编制、服务对象及范围也不尽相同,国家及省、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多为政府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列入行政编制,而县一级大多是直属事业单位。同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机构称谓不统一,有些是机关事务管理局,有些是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存在职能不统一和交叉现象,有的设立接待办,有的接待办设在同级党委办公室;机关公共机构节能、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公务车辆管理等由财政、发展改革、机关事务等多个部门管理,职能交叉现象普遍。

二是人力资源配置不当,业务管理关系不顺。目前,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来源是乡镇干部招考或调入,文化程度以本科为主,均无后勤工作经验。现有的管理机制难以引进人才,专业化不足,人力资源结构不够合理。司勤人员主要从参与车改的单位或部门借用,其编制及工资关系属原单位管理,日常工作安排及年终考核由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四大机关后勤日常管理,由于四大机关办公地点分散,存在多头指挥、多头管理、多头汇报、口径不一的问题。

三是统一标准缺失,绩效评估机制未真正落实。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本级政府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工作,系统内的工作指导、业务联系少,后勤服务体系封闭,后勤服务机构的设施、资源无法流动共享,缺少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已建立质量考评和监督检查机制,但未真正落实。

之所以存在以上问题,主要是在于以下原因:立法缺位。机关事务工作的开展主要依据相关行政法规,在加大后勤管理的监督力度、绩效考核、约束机制等方面缺少法律遵循,难以在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保障上有所突破。法治化理论研究不够。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是机关后勤服务的发展方向,目前各级后勤对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研究相对较多,但对保障法治化的研究相对不足。部分后勤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缺乏,工作中存在主观随意性。法规制度的落实不力。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走程序”,刚性不足,形多实少,检查考核措施手段不完善,方式方法流于形式,制度执行标准不一,绩效考核主观性较强,绩效评估机制未真正落实。

三、明确目标,把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落实“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要求,以加强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为着力点,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经费归口、资源共享的运行保障体制机制,推进机构职能、资产资源的集中,法规制度和服务标准的统一,发挥保障和管理效能。加强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联合,鼓励一定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社会公众共享服务资源,实现资产统筹调配、资源集约节约、服务保障规范高效,促使机关后勤管理走产业化、专业化、联合发展的道路。推行保障计划制度,使其成为编制安排、相关预算、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依据,加强机关运行成本控制,实现机关运行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整合,推动党政机关后勤联合保障,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效能。

(二)强化机关运行保障标准化工作。持续优化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与法规制度的协同机制,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和法治化建设,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系统规划、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大力推进国家标准立项,健全机关运行保障实物定额标准、支出定额标准、后勤服务项目标准等,推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衔接协调,构建高质量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效能。

(三)进一步明晰机关运行职权界限。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及实施细则,厘清工作边界,规范保障事项,做到管办分离、责任明晰、统筹规划、科学管理。机关运行保障工作事项多、职能广,且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差异较大,要对机关用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家具、后勤服务、会议活动、差旅、公务接待、能源资源节约等具有共性的重点事项进行梳理和规定,必须明确哪些服务要外包,哪些标准要建立,哪些操作要细化,明晰机关购买服务的法定范围,明确指导目录、服务内容、保障标准、质量监管等事项,确保后勤服务统一均等,逐步实现机关运行成本可控、质量提升、监督有力。

(四)推进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引领,全面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方式、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智能化数字化,制定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出台技术标准、接口标准和服务标准,从各个方面深化拓展管理的科学化内涵,提高工作方法的针对性、差异化以及效率,加快推动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建设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与数字化平台,实现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资产管理、机关运行成本及服务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机关事务。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机关事务信息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直报直通,互联互通,推动协同保障服务管理,实现资源统筹、政策共研、标准共建、服务共享,促进思维的包容性与开放性,更好地推动智慧后勤建设工作。

四、健全制度,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推动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是机关后勤改革发展的总目标,其中服务社会化是核心,管理科学化是手段,而法治化保障是基础,三者相互促进。要实现服务社会化,就必须建立健全机关后勤法治化建设,促使管理科学化,进而推动服务社会化。目前,机关事务管理法已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系统总结、提炼、吸收中央和地方机关在机关事务管理中积累的法治经验和实践经验,对改革成果予以固化,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石,以具体制度标准为载体,以法治思维促进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化的机关事务法制体系,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二)将政策规定法律化。坚持改革先行,先立后破、边立边改,做好制度规程“立改废”,把现行机关事务工作相关法规制度实施好,将相关行政法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体现,扩大规范的适用范围,统筹解决机关运行中规范整体性不强、位阶偏低、内容分散、效力不足等问题,提升机关运行立法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做好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贯彻实施,坚持在既有制度范围内及框架下深化改革,充分利用已有的制度空间,推进机构、职能、责任、权限及程序法定化,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标准合法、行为合法,以试点为突破口,将试点经验加以提炼总结上升为政策,最后上升为法律。

(三)完善机关后勤保障配套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围绕机关运行和政务保障要求,逐步完善资产、资源、资金统筹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集约管理的配套制度,形成以机关运行保障法为统领、以综合性法规及专项法规为主干、以规范性文件为延伸、以各类技术标准为支撑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体系。注重制度标准完善,健全重点业务领域法规制度,建立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把遵法守法的理念和原则贯穿到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和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五、强化保障,确保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顺利推进

(一)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支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集中统一管理等重点领域,深入研究机关事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研究的方向、重点和方法,总结提炼经验,加以推广。广泛开展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专题培训,推进学科建设,推动理论武装成果转化,实现“以点带线、以线成面”的机关事务全领域标准化目标任务。健全机关运行保障法治研究平台,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多渠道培养机关事务法治人才,提高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营造标准化、法治化工作氛围。

(二)健全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制定明确、合理、公平的内部控制标准,分层次、分系统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配合财政部门设立机关运行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机关事务管理支出科目体系,规范机关运行经费使用。建立健全机关运行所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科学详细制定“买什么”“怎么买”“谁来买”以及支付方式、合同周期、责任义务等问题,建立与市场接轨的服务费结算制度,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公开、透明、规范。完善机关运行成本管理制度,改进和优化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制度,深化机关运行成本数据分析,细化统计指标,扩大统计范围,加强统计成果应用。

(三)建立全流程监督机制。围绕职责履行、目标实现、运行机制等,规范购买服务活动,严格购买程序,拟定购买服务目录,确定购买服务计划,分解管理环节,细化目标任务,做到精准规范、便捷高效,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聚焦机关运行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针对餐饮、物业、会务等服务领域的合理需求制定管理细则,明确工作内容、标准、流程、时限、评价反馈等,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后勤服务质量监督和评价考核机制,探索绩效评价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编制购买服务预算和选择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实现后勤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引入市场竞争模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通过公开择优,以事定费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使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优先建立合作商信息库,收集可靠的合作商家相关信息,充分了解合作对象,搭建预选供应商平台,根据供应商的特点,结合后勤工作所需内容,形成合作供应商目录,进而科学匹配买卖双方,形成有效的对接,加强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避免由于物业服务上竞争对手不足,缺少自主机制和竞争机制,由无经营风险而形成的服务质量低下的问题。

(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以加强机关事务干部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为目标,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机关事务工作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作用,强化工作责任和担当。优化培养机制和环境,完善机关事务系统人才选用、培养、管理、评价等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统筹开展机关事务系统教育培训,实施精准培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人才培训体系,针对干部职工存在的能力弱项、本领短板,开展政策理论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及人才交流,锤炼专业本领和能力。充实服务经营、财务资产、工程建设、信息技术等专业的高层次人才,培养物业管理、餐饮服务、会议服务等方面的高技能服务人才,建设一支懂管理、懂业务、懂技术的人才队伍。

同志们,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推进。让我们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全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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